何謂「發明專利第三方意見」?

109年9月訂定發布「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」,有什麼影響?

何謂「發明專利第三方意見」?

專利權授予專利申請人之權利乃取之於社會,為使專利申請人及審查機關之外的第三方能充分表達意見,目前在許多國家,如:美國、英國、日本的專利專責機關,在發明申請案公開前,均可接受第三方意見。我國自 102年 1月 1日施行之專利法施行細則第 39 條方有明確規定,直至 109年 9月 1日訂定發布「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」,其重點如下:

  1. 發明專利申請案於初審或再審審定前,發明專利案的申請人以外之任何人(包括外籍人士),都可以向我國專利審查機關提出。
  2. 提交第三方意見時,提交的資訊必須包括:該發明專利申請案號、具引證文件書目表 (可提交已公開的專利案或非專利案之引證文件)、理由書及相關事證文件,其表格可自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下載。
  3. 我國專利審查機關在收到第三方提交意見後,會通知發明專利申請案的申請人有第三方意見送達之事實。
  4. 不可匿名提交第三方意見,但專利審查機關將予以保密提交人的資訊。
  5. 專利審查機關收到第三方意見後,不會主動通知提交人該專利申請案的處理情形或審查結果,但提交人仍可於專利公開資訊查詢系統的網頁中查詢。
  6. 專利審查機關收到第三方意見後,會作為專利申請案審查時的參考,採用與否,將由專利審查機關的審查官斟酌。
  7. 提交第三方意見不需收費,且提交後不許修正,但允許重新提交第三方意見。
  8. 不可針對「新型」專利提交第三方意見,因新型專利為形式審查。惟若有一案兩請的情形,可針對該新型專利所對應之發明專利申請案提交意見,提交人於申請書填入該新型專利案之申請案號,以提交意見。

專利小教室: 第三方意見的可提出時間點係為發明專利申請案審定之前,而發明專利案的審查時間約為 18~36 個月。如企業在專利佈局上,發現審查中的某件專利申請案可能影響日後的產品推出,可於審查期間提出第三方意見,早一步排除產品侵權的風險。 若在專利公告後才提出疑義,其係屬舉發。一旦進入舉發程序,整個舉發程序恐將長達數年。
因此,我國訂定「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」,以期早一步釐清專利申請案是否合乎授與專利權的要件,避免日後進入舉發程序,將付出更多的時間與金錢。

何謂「發明專利第三方意見」?
法如專利商標事務所 2020.09.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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